宁波市建筑安装管理处,主要职责,1,市四区(海曙,江东,江北,高新区,下简称市四区)建筑业企业(含外地企业)建筑市场准入,清出,备案,登记管理工作,2,市四区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监督,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管理工作,3,市三区(海曙,江东,江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工作,4,市四区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监管工作,5,市四区建筑业企业异地代征税服务工作,6,市四区建筑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及民工总,学校监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监督及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管理,市三区(海曙,江东,江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市四区建筑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及民工总,学校监督管理工作,市四区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监管,市四区建筑业企业异地代征税服务,市三区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会建设,权益保护,计划生育及综合治理等各项服务管理工作,市四区建筑业企业流动党员服务及廉政文化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企业管理科,监督管理科,现场管理科四个科室。建处以来,始终坚持服务与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