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民防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防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聊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鲁厅字【2009】54号)和《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聊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聊发〔2010〕2号),设立聊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