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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承办市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一)组织开展对全区土地、地质矿产执法情况进行执法监察,依法对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裁决权属纠纷。
(九)负责全区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收益金的核收、征收、解交;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和使用费的征收和管理。
(七)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重庆市江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官网环境地质勘查工作;保护地质环境。
(五)统一管理全区土地资产。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等有偿使用的管理;负责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管理;负责企业改制中土地使用权处置的管理;负责外资企业用地的管理;负责对授权的其它国有资产的管理。
(三)统一管理全区城乡土地、矿产资源。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负责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查报批;负责土地用途管制工作;组织和指导土地开发复垦、耕地保护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负责土地资源调查、监测、重庆市江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评价管理;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并组织实施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重庆市江北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一)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