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2010年10月2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2011年4月,按照《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豫编〔2011〕10号)要求,结合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功能定位和发展实际,成立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与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管理委员会为省政府派出机构,规格为正厅级,由郑州市政府代管,目前机构设要组成部分,是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和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之一,也是河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基地。现有规划面积138平方公里,代管42个行政村和2个自然村,户籍人口约6。8万人,入住富士康员工约9。6万人,耕地面积79688亩。其空间发展规划为,一体两翼,两纵三横,一脉两心。一体两翼,以机场功能区为几何主体,形成南北两翼,两纵三横,以纵向的四港联动大道和雁鸣路作为南北主轴,同时自北向南形成三条东西向功能轴,一脉两心,以南水北调干渠作为景观水脉,串联航空城北翼生活服务中心和南翼的生产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