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七)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
(五)负责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统计分析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督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的落实。
(三)依法监督管理全区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按照分级、分类、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鄞州安全生产网,http://www.nbyzsafety.gov.cn,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区安全生产政策建议和规划;分析和**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登记、统计和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工作。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鄞州安全生产网官网:http://www.nbyz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