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 真: 024-86589904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 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 协调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 “三同时 ” )情况。
(七)负责组织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根据市政府授 权,组织、协调、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http://www.sysafety.gov.cn,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 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 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指导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检测检验工作。
(三)承担工矿商贸领域(煤矿除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 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负 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企业(煤矿除外)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综合性地方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拟定安全 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全市安全生 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sysafety.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