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监督检查各镇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安监局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