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职能调整划入的职能原三定方案中确定的区贸易局承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方面的执法管理和监督职能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浙政发〔2004〕21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通知》(浙安委办〔2004〕34号)和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县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编制问题的通知》(浙编办〔2004〕54号)精神,决定设置杭州市萧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主管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处级工作部门,同时挂杭州市萧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