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十七)指导为开展国内外侨务工作而设立的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推动、协调基层开展社区侨务工作。
(十三)负责向有关部门推荐和协同做好人大、政协及有关团体的归侨、侨眷代表人事安排工作。
(十一)负责处理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以及归侨、侨眷的来信来访,处理涉侨历史遗留问题。
(九)开展对华侨和华人的宣传、桂林侨务办公室,http://www.glqw.gov.cn,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配合选派华文老师,开展海外师资培训;联系华侨和华人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华文学校并支持其工作;负责侨务新闻发布。
(七)调查研究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推动我市引进华侨和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
(五)研究提出开展华侨、华人工作的意见,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
(三)围绕本市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桂林侨务办公室进行侨务调查研究,为市委和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侨务工作的指示和决定。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桂林侨务办公室官网:http://www.glq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