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档案信息网,1964年7月,档案馆迁至市委市政府一楼时,馆库面积仅有100平方米,保管档案17000卷。1994年,市委,市政府决定拨专款,修建乌鲁木齐市档案馆。1997年10月,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6号的新馆建成,新馆占地面积3850平方米,建筑面积4571。46平方米,设有现行文件中心,计算机管理中心,档案干部培训中心,档案用品服务中心和会议室,阅览室,目录室,整理室,修裱室,音像室,职工活动室务指导二科。1998年机构改革后,确定市档案局与档案馆实行局(馆)合一,是直属市委,市政府的事业机构,由市委办公厅管理,履行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内设处室5个,分别为办公室,业务指导处,档案管理处,档案技术保护处,编研处。其中办公室,业务指导处和局领导参照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核定编制30名。2002年9月,机构改革时,原隶属关系不变,内设处室不变,其中,业务指导处名称变更为业务指导处(法规处),核定事业编制30名。2004年5月,编制增至36名,2007年3月编制增至4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