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金融工作办公室,2,协同配合金融机构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宏观管理全县地方金融业,负责全县金融业的数据统计和情况分析工作昌乐县金融工作办公室,于2010年3月由原昌乐县金融证券业发展协调办公室更名设立,为正科级规格,使用行政编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金融方面的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全县金融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培育和发展全县金融保险和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