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是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市委工作机构;市监察局是负责全市行政监察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市监察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中纪委,监察部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行政监察法规及市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法规和市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市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完成市委,市政府关于反腐败的各项任务市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区县政府及其领导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市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区县政府及其领导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各区县,各总公司及各高等院校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市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区县政府及其领导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组织起草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规定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市监察局向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派出(驻)的纪检,监察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及各区县纪委领导班子,监察局主要领导干部及各局级单位纪委主要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市政府和中纪委,监察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天津市监察局机构共设置办公厅,信访室,干部室,宣传教育室,案件审理室,政策法规室,研究室,执法监察室,监察综合室,廉洁自律室,纠风室,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室,老干部室,网络信息室,机关党委等厅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