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职能调整(一)取消的职能,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09]49号)和市编委《关于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庆编[2009]32号),设立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发展改革经济综合管理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