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6.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4.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2.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四)加强的职责
1.将拟订本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xcrs.gov.cn,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划给市商务局。
3.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1.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将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xcr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