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发展局)的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即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 (三)增加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6号)和《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州文〔2010〕9号)精神,设立鄂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