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员信箱:地址:蚌埠市淮河路1028号新世纪广场11楼
〔十一〕承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有关科研和技术引进工作。
(七)负责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责任;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标准化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农业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
(一)贯彻执行质量技术监督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办理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蚌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http://www.bb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