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将轻型载货汽车(农用运输车)的安全监理,质量监督职责划给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和农用航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拟订全市农机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设施农业工程,农用航空业务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农机,农艺结合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技术标准和农业机械的报废,更新标准牧机,植保机,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用机械的产品结构调整,促进各类农业机械的应用和普及,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指导农机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审核,申报和科技开发及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农机行业教育培训,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农机工程开发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农机服务市场,组织开展农业机械跨区作业等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市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指导农机维修网点建设联合收割机,农用航空器,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使用管理和产品质量检验,试验鉴定,认证管理及推广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和驾驶员登记管理,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安全教育和考核发证工作;调查处理道路外农机事故指导农机信息及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农业用油(抗旱防汛等救灾用油)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行业统计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