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组织起草铁路行业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有关行政许可和执法监督工作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铁道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铁路行业发展战略,政策,拟订铁路发展规划,编制国家铁路年度计划,参与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研究提出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配套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