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一)原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新机编字[2004]38号)和市委,市政府(市党发[2004]11号)文件精神,组建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为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特设机构。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市委的决定,市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