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官网www.gzgd.gov.cn,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二)起草地方性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规,规章草案,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推进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全省特别是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广播电视机构记者证的管理职责划给省新闻出版局。 (三)将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的职责划给省文化厅。 (四)将省文化厅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职责划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五)加强对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包括影视类音像制品的网上播放)服务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节目的业务监管职责。 (六)增加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