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城乡规划局,(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城市发展战略,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包括葫芦岛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组织,协调,参与市有关部门编制各项专业规划,包括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消防规划和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等,指导编制和审定个县(市)区域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与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城乡规划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省城乡规划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制定全市相应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