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二,统一指导和管理全市城乡规划和房产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发展规划和城建资金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6号)和《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州文〔2010〕9号)精神,设立鄂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鄂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区,开发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