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规定和省编委下达省新墙办的主要职能,贯彻执行有关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开发,生产应用,产品认定,建筑示范和推广使用,并实施监督,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信息交流,业务培训,关于浙江墙改,网址:www.zjxqb.gov.cn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办公室(简称省新墙办)设立于1997年3月,现为省经信委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全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行政管理工作。欢迎阅读下一条信息。赣州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