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付,使用和核算等职能,接受同级财政,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监督,监管和社会监督。是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为1994年2月成立的湘潭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4年4月经潭市编[2004]13号文更名为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为市政府直属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现内设机构有综合科,归集支取科,个人贷款科,财务核算科,稽核(监察)科,科技科和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3个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