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省,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星级农家乐和乡村酒店评定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区域旅游资源联合开发的综合协调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遂宁市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旅游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旅游专项规划,旅游跨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评审区,县和市级园区旅游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对本市旅游规划进行监督管理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指导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监督检查;负责A级景区,星级饭店评定复核工作;指导全市乡村旅游发展,负责星级农家乐和乡村酒店评定复核等工作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遂宁整体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涉外旅游和港澳台旅游工作承担旅行社设立核准,备案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审查,申报经营出入境旅行业务的旅行社;承担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和景区讲解员的管理工作旅游服务质量;处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直属单位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东升路1号环岛商务中心市旅游局
电话:0825--2328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