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判广元市辖区内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办理各类执行案件,指导监督全市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5年,下辖四县三区(苍溪县,剑阁县,青川县,旺苍县,利州区,朝天区,元坝区)7个基层法院,内设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研究室,赔偿委员会办公室等11个业务部门及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技术鉴定室等7个行政部门。现有在编干警114人,其中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110人,本科以上学历占全院干警总人数的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