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农民工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善和调整劳动关系体系,依法仲裁人事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突发性事件。
(九)统筹管理全区劳动就业工作,合理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资源;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协调办理全区特困企业职工生活困难解困工作。
(七)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znqrsj.gov.cn,福利、津贴、补贴等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负责全区的人力资源开发和人才流动工作;贯彻执行人才交流的政策法规,积极培育和规范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做好各类人才合理流动和调配工作;综合管理企业及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工作。
(一)制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规范,制订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cznqrs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