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一,职能调整(一)。增加开展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职能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辽委[2004]41号),锦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锦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人口计生委),正局级建制。市人口计生委是主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