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机构编制问题的批复》(皖编办[2011]42号),安徽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更名为安徽省合作交流办公室,并加挂安徽省对口支援办公室牌子,内设综合处,经济合作处,经济联络处,对口支援处和长三角合作处5个处室,核定事业编制24名国内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和对口支援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拟定我省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有关政策,负责我省经济技术协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并协调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合作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负责组织省际政府间经济合作活动;负责对区域经济联合组织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合作专题以及重要推进事项和重大改革与发展项目组织实施中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协同省直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协调我省参加外省举办的招商引资和展销博览活动指导,协调我省对口支援工作;协调落实国家确定的对口支援任务;负责省对口支援资金和项目的管理工作商会)等组织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七)负责对市县经协系统工作进行指导。
(八)承办省政府及省发展和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电话:0551-2602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