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负责测绘市场管理,依法监督测绘项目的招、投标。对全市域内承担测绘项目的单位进行施测前的登记管理。
(十)组织、管理本市重大测绘科技攻关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承担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管理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本市各类测绘产品的质量。
(八)承担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城市规划区内重点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欧庙镇、尹集乡、卧龙镇、襄樊市城乡规划局,http://www.xfgh.gov.cn,牛首镇、太平店镇、团山镇、米庄镇、张湾镇、东津镇、伙牌镇)。参与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
(四)负责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验收。负责协调城乡规划监察及测绘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受理城乡规划和测绘行政复议案件。
(二)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组织开展城乡发展研究和规划编制。协调安排城镇体系规划、襄樊市城乡规划局城市总体规划、各项专业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修订、完善。指导本辖区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负责审查、批准和报批各类城市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城乡规划的实施。
主要职责:
(四)加强广电、供电、通信、热力、燃气、供水、排水、输油、输气、消防等管线工程规划管理的职责。
(二)将原市测绘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城乡规划局。
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襄樊市城乡规划局官网:http://www.xfg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