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城乡规划,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城乡规划,测绘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根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黑编[2010]17号)及《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哈办发[2010]3号),设立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