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利建设管理局,按照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文件(陕编发[2000]08号)精神,陕西省水利建设管理局职能如下,1,受理全省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建设项目的报建,负责全省大,中型项目的审查和建设项目招投标,提出概预算调整意见,2,负责全省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的融资和管理工作,编制全省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年度施工计划并拨付下达资金,3,贯彻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资本金制和合同管理制等管理陕西省水利建设管理局是经省人民政府决定,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隶属于省水利厅管理的副厅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