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主要职能是对全市环境质量包括水和废水,降水,海水,空气,废气,土壤,沉积物,生物群,固体废物,机动车尾气,声学及振动,燃料,光学与辐射等环境要素进行监测,定期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站呈报本市环境质量现状,为污染源的监督管理与执法提供监测数据,开展社会服务性监测,建立辖区内应急监测网,为辖区内污染事故处理和污染纠纷仲裁提供监测数据,开展环境监测科研工作,进行环境测试新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原名为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始建于1978年,2003年,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我站设立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台湾海峡近岸海域监测分站,2004年7月根据厦委编[2004]42号文精神,为了更好整合资源,发挥我市环境监测机构的功能,将同安环境监测站,市农业环境监测站并入厦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