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制定本省区域内环境监测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授权,承担全省环境监测工作的统一协调,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制度,负责全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本省重点区域的环境质量监视性监测,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为环境执法实施技术监督,为环境决策提供技术支持收集,整理,汇总,储存和综合分析全省的环境监测数据资料,为各类报告提供基础数据,编报全省的环境监测年鉴,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状况报告以及各类环境质量报告对下级环境监测站进行业务,技术指导组织环境监测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及业务考核组建,管理全省环境应急监测网,制定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预案,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监测,负责全省应急监测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应急监测技术研究,组织全省应急监测技术培训与演习承担制订和修订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及其技术规定,参与国家环境标准的制订,修订任务和验证工作承担省级审批的扩建,新建,改建及限期治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配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完成本省区域内国家级审批的扩建,新建,改建及限期治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和后评价监测开展环境监测科学研究,承担环境科学研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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