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环境监测技术支持。负责制定应急监测预案,承担影响较大或跨地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事故仲裁监测等,承担国家环保部二噁英监测中心华东分中心工作,实施全省水,气,噪声等环境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承担全省水,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建设,关于浙江省环境监测网站,网址:www.zjemc.org.cn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始建于1980年,属全民所有制公益性科技事业单位,省财政全额预算管理,是省环境保护局直属单位,业务上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指导。原为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06年更名为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目前职工有164人,其中事业编制74人(编制数为83人),企业编制90人,其中博士3名,硕士27。欢迎阅读下一条信息。海南史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