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房地产管理局,www.pysfdc.gov.cn,(五)承担房地产中介服务(评估,经纪,咨询)管理工作,承担房地产中介服务组织资质的初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房地产价格实施调控和管理。(六)承担市城市规划区内住房保障具体工作,包括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筛选,审核和申报工作,组织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法人招标工作,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销售价格和租金标准工作,保障性住房实物供应和补贴发放工作,保房出售收入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市规划区内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三)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权属管理工作,承担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屋的登记,产权转移鉴证和房屋登记簿管理,承担房产测绘管理和房屋权属档案管理,负责非住宅公房和异产毗连房屋的权属管理工作。(四)承担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地产市场(二,三级市场)的管理工作,参与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定,承担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后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和转让,租赁,抵押,拍卖,典当,交换,赠与等管理工作,承担房地产市场监测,房屋统计和房地产信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