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参与报省,市,县政府审批的城市(镇)总体规划的编制报审工作,指导审核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计划,组织编制全县测绘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其它重大测绘项目和规划,计划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机构职能(一)研究拟定全县有关土地,房产,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地方性规章,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和房地产管理等政策措施,依法监督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房地产管理和测绘管理工作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执行,制定有关实施办法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