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一,职责调整(一)取消的职责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09]35号),设立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