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和调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将人民防空职责划给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办公室)将建筑工程建设定额,造价定价依据的编制和造价信息的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业注册职业资格审核管理,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具体工作交给相关事业单位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评比,评优,市场研究分析等工作交给行业协会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完善住房政策,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建设领域资源节约工作,有效降低建筑能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辖区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相关的地方政策,发展战略及管理规定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财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各地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提出全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产籍管理和房地产权登记发证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房屋拆迁,测绘,租赁的监督管理,负责私房政策的落实和房屋产权纠纷的调解,指导房地产价格评估,交易工作负责市区物业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业的行业改革发展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质量安全,施工许可,工程造价管理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发展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新型墙体材料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注册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管理,技能鉴定及其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63-3375984
邮政编码:511518
E-mail:qysjsj601@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