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