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设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建设局,市房产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共江门市委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江发[2009]16号),设立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