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建设局,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以及危房改造工作,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对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等进行管理。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以及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按照中共周口市委,周口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于2010年3月,由原周口市建设委员会,原周口市房地产管理局合并组建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协调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以及棚户区改造和租赁补贴发放,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对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房地产中介,物业,房屋征收拆迁等项工作进行管理,指导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定城市建设政策,按规划指导实施,指导实施农地住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