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南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调整,(一)取消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2009〕2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0〕71号),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