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二)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事宜,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市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