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事务委员会,委员会采取三管齐下的策略,包括提供有利的环境,通过能力提升增强妇女能力和推行公众教育这三方面,并成立了四个工作小组,制订和监察四个策略性范畴的工作,缔造有利环境工作小组,增强能力工作小组,公众教育工作小组,协作工作小组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01年1月成立妇女事务委员会,作为一个高层次的中央机制。委员会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委任,专责就妇女事务的宏观策略提出建议,并制订长远目标和策略,确保妇女可尽展所长。委员会亦会就妇女关注的政策和措施向政府提供意见,并发挥促进妇女权益,启发新思维和催化改变,以及动员社区资源等策略性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