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委会的决议,由常委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常委会任期同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它行使职权到下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常委会为止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枣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现由主任1人,第一副主任1人,副主任4人,秘书长1人,委员31人组成。常委会的组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委会辞去常委会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