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常务委员会的决议,须经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与黟县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黟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黟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务委员会的组员由黟县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