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发[2010]2号),保留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县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发改委是2005年9月,以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为基础,归并市体改委部分职能和人员组建而成的。发改委现有14个职能科室,秘书科,综合科(经动办),农经科,投资科,社会科,产业科,外经科,地区科,财贸科,体改科,交通科,资环科,能源局,行政服务科,以及党总支,监察室。下设重点(稽察)办,农业利用外资办(节能中心)两个副县级二级机构,铁路建设办公室(正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