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用地、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会同有关部门对基本农田地力分等定级。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规模和方向,提出扶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与政策,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委员会,http://www.ggagri.gov.cn,并组织实施。制定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指导实施农业重点产业带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六)牵头对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的政策调研、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工作。
(四)负责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区农业产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委员会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生产,落实农业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参与制定涉农的财税、价格、信贷、金融保险、农产品流通和进出口等政策。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组织、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督办、查办重大农业案件。
二、主要职责
(五)加强对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促进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协调有关扶持政策落实的职责,以及负责全区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工作,推广户用沼气池和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的职责划入区农业委员会。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委员会官网:http://www.ggagr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