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贵阳警备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建设和管理。
(十五)组织协调全市范围内卫星火**残骸落区安全防护和残骸回收工作。
(十三)战时协同组织有关部门动员交通运力、战备物资及专业保障队伍和野战医疗等支援部队作战;平时参与交通保障和抢险救灾工作。
(十一)提出全市国防交通网络布局建议;依据国防要求,对国防交通、邮电通信建设提出要求和建议;协同发展改革、交通运输、邮政通信等部门开展国防交通建设;参与有关国防交通工程的勘察、贵阳市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http://www.gysrf.gov.cn,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指导协调和检查本地区国防交通工作。
(九)组织监督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检查督促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手段的落实。
(七)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技能;指导人民防空专业队伍的建设和训练;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完成政府赋予的有关抢险救灾任务。
(五)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和监督管理,开展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协调利用邮电、军队通信网以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防空通信值勤和通信警报网的维护管理。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制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监督全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人民防空事项;监督检查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人民防空、国防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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